根据相关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因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各参保单位需在2021年12月20日前,办结2021年度相关业务,如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将影响职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民生山西”APP等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社保中心提醒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提交申请时,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申领须知、正确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对应的申请项目,避免因填选错误导致受理失败,影响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