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收到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反映,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山西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保险消费者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以办理“保单分红补偿”的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保单贷款业务。消费者贷款到账后,该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又通过POS机将贷款本金划转至其指定账户,与消费者签订《分红服务协议》,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并承诺按期分红。目前,该代理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经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对此类行为需保持高度警惕。保险合同是重要的金融单证,记载大量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保险消费者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信息告知他人,更不能轻易将保险合同转交他人。如遇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