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
2.政策实施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日期为准。
3.全额返还操作流程按照“先征收后返还”原则,上报审核材料,符合规定进行返还。
4.工会咨询电话:
太原市总工会:0351-4691067
小店区:0351-7176177 迎泽区:0351-8285948
杏花岭:0351-3382187 尖草坪:0351-5648225
万柏林:0351-6065876 晋源区:0351-6592121
清徐县:0351-5722416 阳曲县:0351-5501668
娄烦县:0351-5326634 古交市:0351-5157211
综改区:0351-7562391
特此公告
太原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