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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确诊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

  新华社西安1月4日电(记者杨一苗、蔺娟)记者从4日下午举行的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各级财政共投入28.2亿元用于抗击疫情,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出后,个人负担部分将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据陕西省财政厅介绍,截至1月3日,各级财政共投入28.2亿元用于抗击本轮疫情。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陕西省级财政投入2.5亿元,西安市各级财政投入12.75亿元,其他市县财政投入7.95亿元。

  此外,陕西全力保障基层“三保”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陕西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市县2022年财力性转移支付813.14亿元,全力保障基层“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同时,提前下达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77.9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因病致贫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托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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