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曹某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2015年3月生育一子,婚后因各种原因,双方矛盾不断加深,甚至发展到分居生活,双方感情趋于破裂。李某于去年11月诉至法院,要求与曹某离婚。近日,庙前法庭三位调解员接受法庭指派对这起离婚纠纷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三位调解员向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及纠纷成因,分头做思想工作,分析原委,讲解相关法律程序及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了解到曹某不想离婚后,耐心与双方沟通,了解双方意见,找准突破口,居中化解矛盾,双方态度缓和,答应回去再考虑考虑。
期间调解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耐心劝说,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好。李某撤回了起诉,本案得以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