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家住万柏林区的抵女士一纸诉状将亲嫂嫂和侄女告上法庭,诉称她的亲哥哥抵先生前些年因单位集资,向她借去3万元,当时约定如果产生红利,均由抵女士获得。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初,抵先生因病去世。之后,抵先生单位分红,抵女士立即上门向嫂嫂徐某和侄女索要当年的集资款和利息,但母女两人均称不知情。徐某含泪拒绝,她哭着说:“你不应该不顾亲情,在哥哥刚刚去世,就来索债。”
抵女士认为,自己靠退休金生活,并不富裕。当年哥哥提出集资,自己为了挣点红利,也是东拼西凑才拿出3万元,哥哥还打了借条,哥哥单位同事都知道此事,嫂嫂和侄女怎么能不认账?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据此,抵女士请律师写下诉状,将嫂嫂和侄女告上了法庭。
法院特邀调解员认为,本案案情虽不复杂,但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矛盾随时可能激化,于是,分别同双方单独进行了深入交谈,通过电话劝说,要她们珍惜亲情,以和为贵,以和谐和睦和气的态度解决纠纷。调解员的劝说使抵家姑嫂、姑侄关系发生了变化。
在调解员主持下,抵女士和她的嫂嫂徐某、侄女小抵终于坐在一起。抵女士陈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主张,并表示,可以给她们一段时间,筹集资金。
小抵是抵女士唯一的亲侄女,她表示,“父债子还,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失去亲情,毕竟亲情是弥足珍贵的。”她电话告诉调解员,家里因为给父亲看病、办理后事,确实资金紧张,她准备去家里看望姑姑,希望姑姑给一些宽限时间。
新年伊始,调解员又一次打通抵女士电话。抵女士说,双方矛盾逐渐缓和,经协商,侄女已经还回大部分本金,并表示其余的将用电子支付的方式尽快还上。
冬日阳光暖洋洋,拨开迷雾见光芒。这一天,抵家姑侄双方陆续来到法院,双方握手言和,她们达成协议,小抵将在春节过后,给姑姑还回利息。抵女士撤了诉。
血浓于水,温情调解终使两代人之间解开心结,她们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珍惜亲情,和睦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