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清徐女子冯某与丈夫李某诉讼离婚。法院当年审理案件时,由于确认原被告身份信息时疏忽,在判决书上将冯某的姓名写错了一个字,而冯某当时也未注意到这个错误。
多年后,有了新的感情生活后,冯某才发现了这个问题,导致她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更无法与现任丈夫申领结婚证。
日前,冯某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清徐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在法院工作人员配合下,从档案局调阅、复制了20年前的卷宗,并认真审查。最终,检察官通过走访调研和走访调查,还原了上述案件事实。
随后,该院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开监督。根据听证员的一致意见,该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监督法院裁定补正错误判决,方便当事人与现任丈夫申领结婚证和婚迁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