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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两获全国先进

  本报讯(记者 辛欣)2月1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了2016年至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太原市委宣传部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这是继今年1月中旬太原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国先进集体后,市委宣传部再次荣获全国先进称号。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是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市委宣传部在2016年至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中,强化思想引领,整合各方资源,开辟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形式,线上线下联动,围绕法治太原建设的新举措、新亮点,推广了一系列普法宣传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此前在今年1月中旬,在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中,设在市委宣传部的太原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互联网为主战场,高质量开展“新风”集中行动和“护苗”“秋风”“净网”等五大专项行动,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和网络空间,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在此次2016年至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表彰中,我市与市委宣传部同时获得“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还有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万柏林区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处;公安尖草坪分局、万柏林区兴华街道党工委、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刘妍阳等人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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