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月30日以来有苏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后要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纳入社区管控。如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18号)执行。
有其他省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并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返并前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做好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要尽快接种加强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