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的一天,市民刘先生到一家烤鱼店用餐。吃完饭准备结账时,刘先生发现价值7000余元的手机不见了。接到报警,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询问报警人刘先生,民警得知他就餐时没有把手机放在桌上,而是随手放在了身旁一条空凳子上,可能被人“顺”走了。民警调取饭店监控发现,当时有一名男子看到手机后,佯装路过趁机将手机偷走。进一步侦查,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是58岁的我市人邢某,随即将其抓获。
落网后,邢某对盗窃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得手后以300元价格销赃。目前,邢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警方正在追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