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太原男子谢某,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没有稳定收入的他,便动起歪脑筋。2021年9月8日凌晨,谢某骑电动车拖着手推车,来到事先踩过点的一处工地,破坏围挡钻入工地,用随身携带的手钳破门进入仓库,盗窃未拆封的电缆线74盘、旧电线3堆。随后,谢某将74盘未拆封的电线和烧过的54斤铜线,卖给经营废品收购站的郑某,而郑某在明知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以1.48万元的价格进行收购。
攥着手里的“快钱”,谢某尝到了甜头,再度作案时,被汇丰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抓获。后经认定,谢某盗窃的电缆线总价值2万余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罚金1万元;被告人郑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