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组长、吉林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刘文革说,吉林市有两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在救治过程中不幸离世,当地通过组织死亡病例讨论,进一步明确死亡原因。经国家、省、市专家组讨论认为,两例感染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均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死亡病例1,男,65岁,合并慢性肾衰竭-尿毒症、肾病综合征、肾淀粉样变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基础性疾病。2021年起开始透析治疗。2022年3月9日因晕厥,到吉林正大国际医院就诊,收入隔离病房。后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治疗。患者入院后给予一级护理、吸氧、多功能心电监护、连花清瘟颗粒、降钾树脂、阿莫西林抗感染、退热、扩冠、止痛等对症治疗。在院治疗过程中,患者无诱因突然出现呼之不应,呼吸深大,经抢救无效,临床死亡。死亡原因:高钾血症、严重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
死亡病例2,男,87岁。2022年3月11日摔倒后,出现双下肢乏力,言语模糊不清,在当地医院就诊。后因核酸检测阳性,转运至吉林市中心医院救治。患者合并患有脑梗死、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腰部外伤。入院后给予一级护理,多功能监护、鼻导管吸氧、连花清瘟胶囊口服、雾化吸入及适当补液,同时给予抗炎、祛痰、导尿等治疗。在院治疗过程中,患者突发呼吸困难、心脏停跳,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急性大面积肺栓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