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借对公账户 涉及“帮信”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陈珊)对公账户,原本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结算的专用账户。然而,近年来,有人却因私利将对公账户变成电信诈骗和洗钱团伙的高级“犯罪工具”。4月22日,记者从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冯某在明知公司账户会被犯罪团伙用于违法目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被万柏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站在被告席上的冯某,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5月18日,被告人冯某为了办理贷款与海南免费旅游,在刘某的组织下前往海南省注册公司,在明知公司账户可能被他人用于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蝇头小利,仍将该公司账户及相关证章手续等交给刘某用于电信诈骗,造成被害人孙某、江某、吴某、张某等多人损失共计16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注册公司并将对公账户用于给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解释,对公账户流动金额较大,查询冻结止付相对困难,是电诈犯罪分子流转涉案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电诈犯罪黑灰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买卖、租借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因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要闻快报
   第03版: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第04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05版:热线新闻
   第06版:社会新闻
   第07版: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第08版:专题
   第10版:中国新闻
   第11版:文体新闻
   第12版:文化新闻
   第13版:成长课堂·关注
   第14版:天龙收藏
   第15版:天龙品味
   第16版:天龙人物
公交志愿者“疫”线显本色
外来务工陷困境社区和居民伸援手
娄烦县启动志愿服务活动
心理沙龙帮社区干部减压添动力
司机求助买药 交警暖心送到
出借对公账户 涉及“帮信”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