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隐私 应该担责
消费者:前段时间,我在某网店购买了一瓶洗发水,之后几个月便收到大量洗发水相关广告,其中,还包含了“防脱”一类的骚扰信息,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信息可能被这个网店或平台出卖了,我该怎么维权?
何律师:根据《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要注意合规、合法、符合约定等原则,对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尽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等。因此,建议消费者先联系该网店让其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网店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
过期商品 加倍赔偿
消费者:我在某超市购买了5包香肠,回家后发现其中4包已过期,遂找到该超市协商退还价款却遭拒绝,针对这种情况,法律相关规定如何界定?
何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本案例在消协调解下,该超市返还了4包香肠的价款并赔偿了相应费用。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需要注意查看商品的保质期,如果已过保质期可以向经营者提出,如果经营者拒不改正,也可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同时保留好购物小票维权时用。
瑕疵车辆 应予更换
消费者:今年2月份,我与某车行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支付27.5万元购买了一辆白色轿车。3月份,车行向我交付约定车辆的当日,我在新车交付检查单以及交接验收单上均签了字。可没过几天,我却发现所购车辆油箱盖及右后叶子板油漆处存在修补痕迹,便与车行交涉但未果,我该怎么办?
何律师:《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与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本案例经消协介入后调解成功,该车行给消费者更换了一辆新车。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及接收车辆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各个部位,除了外表面还需要对发动机、轮胎、车辆型号及车架号等进行检查,防止购买的车辆有瑕疵。
记者 李晓琳 霍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