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佩戴电子手环 盗窃嫌疑人接受“云监管”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徐瑞杰)“周某的活动范围在规定区域内”“郭某的手环运行情况良好”……7月25日,小店区检察院干警通过监督平台,对两名不批准逮捕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实施“云监管”,确定两人均未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据悉,这是该院首次为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环。

  今年1月1日,犯罪嫌疑人周某、郭某窜至我市小店区一家手机店,盗窃价值约6000元的财物。案发后,公安机关以周某、郭某涉嫌盗窃罪,报请小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决定对周某、郭某不批准逮捕。然而,因他们在我市无固定住所,为更好保障诉讼活动进行,经该院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为他们佩戴电子手环。

  “你们现已被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你们应随传随到,案件未结前不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在为周某、郭某佩戴电子手环时,承办检察官提醒他们需要注意的事项,告知检察机关可通过监管平台随时掌握情况,如有异常行为,电子手环就会报警。

  据了解,电子手环是一款具备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和报警功能的智能监控手表,手环将数据实时传送到云端,工作人员通过监督平台能够对佩戴电子手环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检察机关可通过监督平台设置电子围栏,佩戴电子手环人员一旦离开规定区域,或者手环发生拆卸、剪断、低电量等情形,手环与监督平台均会发出提示。

  下一步,该院将以首次适用电子手环为契机,继续规范非羁押诉讼案件办理,加强对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督和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充分释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检察温度。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让太原古树名木“老有所养”(中)
网上招揽“卡农”贩卡洗钱 涉案金额超4亿元~~~
~~~
~~~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都市新闻
   第04版:都市新闻
   第05版:经济新闻
   第06版:社会新闻
   第07版:社会新闻
   第08版:热线新闻
   第09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10版:综合新闻
   第11版:中国新闻
   第12版:梦圆空间站
   第13版:中国广角
   第14版:中国广角
   第15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第16版:国际新闻
   第17版:国际广角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文娱山西
   第20版:文娱新闻
   第21版:文娱新闻
   第22版:体育新闻
   第23版:体育新闻
   第24版:天龙文苑
风霜千百年 古树发春华
杏花岭警方打掉涉嫌帮信罪“跑分”团伙
巨轮派出所荣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佩戴电子手环 盗窃嫌疑人接受“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