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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消费故事”征文之二四二

赠送积分也是“坑”

  讲述人:温玉星

  6月末的一天,我刚打开手机,突然跳出一条短信:赠送积分到期提醒。我打开这条短信一看,不知是什么平台,给我送来5500分的积分,而且还提示我:为了保障您的权益,积分可抵现金兑换好礼,创维、九阳、康佳、苏泊尔、茅台、三只松鼠等大品牌商品火热兑换中,有效期为两天。

  出于好奇,我打开这个不知名的平台,各种可以抵用平台赠送积分的商品排列得满满当当,电扇、项链、红酒、床品、餐具、手表、保健品等,一应俱全,上面标注着配套的可换积分数量和补足的价钱。因我常在各大电商平台买东西,比较熟悉一些商品的价格,一眼看去,许多商品标注的价格其实比不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价格还贵出许多。比如,一款“美的”塔式电扇,我家买过,200元出头,遇上搞活动190多元就能买到。而这个平台在用积分抵消一部分价格后,补足价钱为299元。况且,这些以赠送积分“优惠”的商品,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均是未知数,也许你下了订单付了款,货却不知寄到了哪里;或许用积分换来的商品是“三无产品”,想投诉却找不到地方……

  有句老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话非常正确,根本没有交易过的平台,凭啥白白给你5500分的积分?并且,刚开始打开这条短信,明确写着“有效期为两天”,如今,一个月过去了,那条短信还在,点击链接继续有效,就等你上当。   李晓琳 编辑整理

  编后

  当天上掉馅饼的时候,地下一定会有个设好的陷阱在等着你,这就是“馅饼定律”。人人都幻想天上能掉下来“好事”,但这未必是一种幸运,就如钓鱼的人必会用新鲜的饵料来诱鱼上钩一样。消费领域亦是如此,消费者面对商家送上门来的“优惠”,要经得起诱惑,多多思量,方能避免掉“坑”。

  征稿启事

  消费纠纷、消费疑惑、消费心得,您均可“现身说法”,内容必须突出故事性,800字左右。投稿方式:稿件可寄送至新建路78号太原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群工部“我的消费故事”栏目;邮箱:tywblxl@163.com,联系电话:18303412315,本栏目长期征稿,欢迎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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