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将领到3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对象47358人,特困对象3851人,共51209人。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按照省和市县财政6:4比例分别负担。参照省市资金分担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市县财政负担的部分按照市和县(市、区)财政6:4比例分别负担。
我市各县(市、区)将强化资金保障,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并及时下达,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