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经消防验收

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本报讯(记者 贺娟芳)“房子没有进行消防验收,我可以拒绝收房吗?”对于市民的疑问,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房屋没有通过消防验收,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新建商品房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可见,消防验收合格是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的一项内容。

  据介绍,消防验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有无按规范设置消火栓系统,有无按规范设置喷淋系统,消火栓下是否设置灭火器,是否有足够的逃生通道,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门,是否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组。购房者可提前了解相关信息。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都市新闻
   第05版:社会新闻
   第06版:经济新闻
   第07版:热线新闻
   第08版:为民创城不停步
   第09版:综合新闻
   第10版:中国新闻
   第11版:中国关注
   第12版:中国广角
   第13版:中国广角
   第14版:中国视点
   第15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第16版:国际新闻
   第17版:国际广角
   第18版:国际广角
   第19版:文体山西
   第20版:文娱新闻
   第21版:文娱新闻
   第22版:体育新闻
   第23版:体育新闻
   第24版:天龙文苑
国内外嘉宾相聚并州论“低碳”
以色列作为主宾国参加太原论坛
7月山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
项链出现质量问题 也适用“七天退换货”
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工银瑞信打造个人养老精品全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