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交警小店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1时10分左右,一辆斯巴鲁越野车在距离查控点50米处紧急刹车,驾车的男子下车后打算逃跑,被后方执勤民警及时控制。
经检测,男子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并非史某第一次酒驾,他曾于2019年因饮酒驾驶被交警杏花岭大队处罚,2021年又因饮酒驾驶被清徐交警大队处罚,此次已经是他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了,而且是在驾驶证吊销期间。
屡教不改,明知故犯。最终,史某受到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天、驾驶证延长吊销24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