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年报公示了。年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市场主体千万不要错过。
为了方便年报公示,我市今年特别推出了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切实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今年,个体工商户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等方式均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对于行政机关已掌握的信息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填报,行政许可、特种设备情况等填报内容也无需报送。年报填报信息“一屏展示”,增加“提交并公示”提醒功能,避免漏填和未提交情形发生。增加关联带出功能,填报时自动显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个体工商户自行核对信息,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修改,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点击确认后提交报送,提升报送效率。
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今年不再硬性要求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补报,允许自行网上补报,实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用修复“零跑腿”。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升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稳定性,年报公示信息将更加及时同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