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万柏林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和兴华小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40岁的我市男子余某和妻子赵某在湖南省浏阳市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准备运回我市,于是展开布控。4月19日凌晨3时,余某夫妇购买的烟花爆竹刚刚运抵我市,便被民警查获。
经查,余某夫妇在浏阳市花10余万元购买了545箱各类烟花爆竹,随后雇用河北司机路某驾驶货车将这批烟花爆竹运抵我市,准备销售获利。目前,余某、赵某、路某3人均因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所缴烟花爆竹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已全部销毁。
警方提示大家,擅自燃放、贩卖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烟花爆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也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请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