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秘买金人
今年3月8日,公安杏花岭分局接到一条线索:3月7日、8日,辖区某金店发生大额黄金交易,两名“帮信”犯罪嫌疑人刷卡消费800余万元,购买近20公斤黄金。
“他们穿着挺普通的,看不清楚样貌,戴着帽子和口罩,听口音不像本地人。”销售人员回忆说,“进店就问现货有多少,也不挑款式。”虽然内心有疑虑,但对方出手阔绰,直接买走了800多万元的黄金。
案情重大,公安杏花岭分局立即成立由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涧河责任区刑警队组成的专案组展开工作。
根据银行卡信息,专案组迅速抓获了“卡农”韩某、张某。二人表示,他们只负责提供银行卡,并不知道其他犯罪细节。看来,购买黄金的真正买家另有其人。
2 谁买走了黄金?
专案组民警走访调查发现,800万元货款刷了两天,分了几十笔到账,且之前到店询价的人和刷卡人并不相同。专案组判断,应该有两个团伙,一伙负责询价、踩点,另一伙负责刷卡购买黄金,遂兵分两组,同时对两个团伙展开侦查。
一组民警发现“踩点团队”共4人,曾到太原市多个金店踩点询价,但因为伪装过于严密,没有查明身份。另一组民警发现“刷卡团队”共3人,一人负责刷卡,一人负责望风,另一人负责接触“卡农”。
“他们进店后,频繁看手机,像是在等待指令一般。”金店销售人员说,两天内连续刷卡几十笔,3月7日累计刷卡300余万元,次日累计刷卡400余万元。虽然3人头戴帽子、面戴口罩,进行了十分严密的伪装,但办案民警持续追踪,还是在太原某酒店发现了3人的踪迹。3月10日一早,将唐某、王某、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3 再次取货落网
这时,金店传来重要消息:由于之前还有近80万元的黄金没取走,在刷卡团伙被抓后,竟然又有人联系商家取货。
专案组立即在金店周围进行布控。3月10日,一名头戴鸭舌帽、面戴口罩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他先是左右观察了几分钟,看没什么异常后走进金店取货。民警立即上前将犯罪嫌疑人倪某抓获。同时,金店外围民警也观察到,在倪某被捕的瞬间,店外有两名男子转身跳上出租车逃跑了。
通过提审倪某,民警得知,另外两名团伙成员为汪某和刘某。在山西高速交警的协助下,民警将驾车逃离到临汾的二人抓获。
经审讯,这3人就是之前的踩点团伙。他们交代,其共同受雇于谢某,由于刷卡团伙被抓,谢某接到上线指令,要求他们取走剩下的黄金。专案组掌握了谢某身份,将其上网追逃。
4 700万元黄金去哪了?
踩点团伙和刷卡团伙均已落网,但700多万元黄金又流向哪里?警方继续追踪黄金流向,又有两人进入警方视线。
3月8日,唐某拿着一包黄金走进某公园公厕,随后,另一男子提着黄金出来,打车前往机场。3月9日,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将另一包黄金转移给另一名男子,此人也乘飞机离开。唐某说,自己并不认识这两人,只是通过聊天软件联系。
通过侦察,专案组很快掌握了二人的真实身份为刘某、何某,二人离开太原后落地深圳。3月23日,专案组民警赴深圳开展工作。
刘某、何某抵达深圳机场后,又出现3名男子。男子A拿走黄金并接走二人,同时还接走男子B。随后,男子A将黄金交给男子C,由其负责销赃。专案组分析研判,确定男子A为币商、男子B为另一名背金人、男子C为销赃人。在深圳警方支持下,3名男子身份逐渐清晰。
从踩点、刷卡,再到背金、销赃,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已经全部掌握,太原警方决定收网。
3月28日,民警在海南澄迈县将男子A林某鹏抓获。林某鹏交代了参与“洗钱”犯罪的另一名币商肖某和销赃人员田某。随即,专案组将二人上网追逃。3月30日,专案组将背金人男子B林某柏抓获。
多次提审后,林某鹏终于交代了自己的上线是“琼海阿文”邓某。4月24日,民警赴海南琼海将邓某抓获。
同时,在兄弟单位的支持下,负责销赃的田某、背金人刘某、币商肖某、踩点团队负责人谢某也相继落网。
至此,这个通过买卖黄金、利用虚拟货币交易为电诈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的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5 2个月“洗钱”1.35亿元
这是一个以邓某(男,31岁,海南人)为首的犯罪团伙,2023年2月初,开始承接境外电诈、网络赌博资金“洗钱”业务。
该团伙分工明确,分为“卡农”组、踩点组、刷卡购买组、背金转运组、币商组和销赃组。邓某联系到业务后,寻找“卡农”接收境外电诈、网络赌博赃款;由踩点团伙到各大金店踩点,寻找有大量黄金现货的金店;再由刷卡转运组与“卡农”一起刷卡购买,之后将黄金转移给背金人;背金人将黄金转移至深圳后,交给币商;币商将黄金交给销赃人员销赃后,将资金转换成虚拟货币交由邓某;最后由邓某将虚拟币转至境外电诈团伙。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邓某与境外上线、国内下线都是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单线联系,并使用虚拟货币结算。”办案民警说,仅3月4日至3月9日,该团伙在太原市就刷卡1200余万元,购买黄金27公斤。
目前已查实,该团伙涉及全国范围内电信诈骗案件127起,为境外电诈团伙“洗钱”1.35亿元。警方已冻结、扣押涉案资金347.9万元,扣押轿车两台、手机30余部、手机卡13张、POS机9台。
邓某、谢某、倪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警方依法移送审查起诉。韩某、张某已移送深圳、山东警方。案件在逃嫌疑人的追捕及其余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
警方提示
近年来,随着警方对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及相关“黑灰产”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大,犯罪分子转移不法资金愈发困难。因为黄金具有“价格高、易出手”的特点,一些诈骗分子打起“黄金洗钱”主意,形成一条购买黄金、将黄金迅速转手卖出、钱款通过虚拟货币转到境外上家的犯罪链条。
警方提醒广大黄金商户,遇到以下行为特征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为了一己私利,沦为“洗钱”犯罪的帮凶:外地口音,穿着普通,伪装严密;购买黄金数量巨大,要求现货;不挑款式,大多选择金条;咨询的人与刷卡人不是一波人;刷卡时不停看手机,分多次完成;交易完成后迅速撤离,不逗留。
记 者 杨沫
通讯员 杨宇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