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6岁的胡某和梅某,都是安徽籍来并人员。8月31日,胡某、梅某相约到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办理销卡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核实二人身份证件时,发现存在多条异常信息提示,账户交易异常,便询问他们的职业以及资金来源,但二人说话吞吞吐吐,含糊其词,且神情慌张。胡某、梅某的异常行为,立即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觉,于是报警,同时借口办理销卡业务需要审批为由,将二人稳住等候民警的到来。
很快,娄烦县公安局民警赶到银行。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将胡某、梅某带回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调查,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今年8月初的一天,胡某通过一款短视频社交娱乐App,结识了一名男子。男子告知胡某,只要提供一张银行卡,且流水达到100万元,他就会支付好处费1万元。想着自己欠有外债,胡某立即点头答应。随后,胡某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好友梅某,两人一起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男子使用,供其用于转移网络赌博资金。
胡某、梅某交代,他们在明知出租、出售银行卡属于违法犯罪的前提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分别在娄烦县、太原市区办理了3张银行卡,并多次出租、出售给诈骗团伙使用,交易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短短一个月时间,胡某非法获利2.6万余元,梅某非法获利1.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梅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介绍,娄烦公安将继续加强与银行系统的沟通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创新互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双方将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反诈工作,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屏障,守好群众“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