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当时,陈先生购买一套二手房后,到涧河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过程中发现,房产原住户户口未迁出,陈先生无法正常办理户口迁入。无奈之下,陈先生向社区民警许晨阳求助。
许晨阳调查得知,未迁出的户口共有3户。随即,他与原住户取得联系,对方虽然同意配合迁户,但迟迟不见行动。许晨阳将情况上报派出所,并多次入户调查、电话联系、张贴公告。9月初,许晨阳调查得知,原住户因无处落户,所以一直没有把户口迁出。
“可以先迁到派出所集体户……”许晨阳耐心向原住户讲解相关规定,促使其答应迁户。9月7日,陈先生的户口终于如愿迁入到自己购买的房产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