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开花,秋天结果,如今各种果树已经成为不少小区的主要绿化树种。金秋时节,硕果累累挂满枝,成为小区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些果实该如何处置,成为留给小区居民的共答题。能不能擅自采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小区内栽种果树所结的果实也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居民共享,个人无权擅自采摘,但果实应该如何分配,并没有具体细则。
因小区居民擅自采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看似是小事,却事关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目前,我市不少社区都已经认识到这一点,除太白街社区组织居民集中采摘和品尝外,桃南二社区还举办过“打枣节”等邻里共享活动。在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居民们相约:平时主动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不私自乱采乱摘,等到了秋天,大家一起安全有序采摘,共享丰收喜悦。
这种方式值得借鉴和推广。通过举办各种活动采摘和共享果实,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擅自采摘引发的安全隐患和邻里纠纷,还能搭建一个共享平台,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到文明小区创建当中,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