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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商品”也需监管

□王 琦

  近来,五花八门的虚拟情绪商品风靡各大电商平台,销量一路走高。不同于寻常网购,虚拟情绪商品无需发货,消费者收到的可能是一条祝福、一个表情、一段陪伴,抑或只是一份愿景。(《工人日报》4月11日)

  在当下社会,情绪是一种消费动力。年轻人在面对职场压力、生活挑战时,需要一种即时的情绪释放和心灵支持。虚拟情绪商品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途径,在短时间内给予消费者某种形式的安慰和鼓励。商品可以虚拟,监管不能虚置。

  面对这一新兴业态,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不能坐视不理。首先,应建立明确的准入机制和审核标准,确保上架的虚拟情绪商品内容健康、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其次,要加强对商家的教育和监管,引导他们提供正向、积极的情绪价值,而不是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弱点进行不当牟利。最后,电商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对于出现的纠纷和问题,能够及时介入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建立起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才能确保这一新业态在健康、合法的轨道上持续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更高质量的情绪价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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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商品”也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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