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王女士来到兴安社区反映,不知道是哪家住户,经常把一些吃剩的饭菜、果皮纸屑、生活垃圾等直接从楼上往下扔,造成一层地面垃圾遍地,窗户及外墙上都被溅得满是污渍。夏季天气炎热,居民们一开窗户,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大家都很气愤,但又找不出肇事者,就向社区投诉。
对此,7月9日,兴安社区干部程爱华、郭翠玲,网格员安建花和辖区派出所民警一起来到该楼展开调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询问、摸排调研等方式,对高层住户进行逐一入户走访,最终找到了高空抛物的居民,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劝导。民警指出: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面对批评,对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下不为例。在社区干部协调下,当事人对随意抛撒在一层地面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随后,社区也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在辖区各群提醒广大居民切勿高空抛撒杂物,共守文明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