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上,社区网格员接到优山美郡小区三期57号楼居民反映,刚才在楼下行走时,突然一个中型水桶从天而降,重重砸在地面上,水桶顿时四分五裂,里面残存的水飞溅四方。大家顿时傻眼了。震惊之余大家十分愤怒,纷纷向社区、派出所、小区物业进行反映。
随后,民警、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赶到现场走访了解,发现从天而降的是一个“农夫山泉”5升容量的中型塑料桶,从物业调取监控后,大家锁定了肇事者所在的楼层。经上门排查,高空抛物的是20层一名5岁的儿童所为,平时父母不在家,由奶奶看护。当听到大家说明情况后,奶奶表示毫不知情并大为吃惊。经过沟通核实,孩子承认了高空抛物的行为。
民警提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人身伤害,构成高空抛物罪的,将根据《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侵权人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由其监护人对事件负责。
对此,民警和网格员对孩子和奶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电话联系到孩子的父母,说明此事的严重性。孩子的父母、奶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监护和管理,保证此类事件再不发生。5岁男童也表示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承诺下不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