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交警在检查中发现,重型货车驾驶人鲍某出示的驾驶证疑似伪造。进一步检查发现,鲍某的驾驶证为C本,其状态显示为超分/注销。原来,鲍某于2014年因疲劳驾驶发生车祸,致使同行人员受伤后死亡,其A2驾驶证被依法吊销。2019年6月,鲍某取得C1驾驶证;2020年2月,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鲍某被山东交警处罚,驾驶证在实习期内一次性记满12分被依法吊销。在这之后,鲍某捡到他人的驾驶证,将自己的照片与驾驶证原有照片替换塑封,以为能够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执勤交警一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依法对鲍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数罪并罚,处以罚款12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只有合法、合规地在路上行驶,才能确保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任何无牌、无证甚至伪造牌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