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魏某、曹某各自驾驶重型半挂货车结伴行驶至青银高速公路一隧道时,左右夹击,相继撞上了前方由孙某驾驶的半挂货车。事故造成魏某受轻伤,三辆车、路产及车辆所载货物不同程度受损。
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置,并查明事故原因。原来,事发路段正在封闭右侧车道施工,孙某驾车进入隧道后,发现前方车辆排队于是减速,而紧随其后的魏某、曹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先后从右后侧和左后侧撞上了孙某驾驶的货车。最终,交警认定由魏某、曹某分别承担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追尾是高速公路发生最多的事故之一,而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是引发追尾的最主要原因。行车时,大家可用“三秒车距”法估算安全距离。以前车经过某一标志物开始数3秒,3秒后你的车才到达标志物,就在安全距离之内;如在3秒内就到达或经过该标志物,说明安全距离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