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剐蹭未撤离 引发二次事故

  本报讯(记者 杨沫)如果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人员没有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而是留在事故现场,那么很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2月1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一起典型的由轻微剐蹭引发的二次事故,并告知大家发生事故后的正确处置方法。

  2月4日8时57分,二广高速石岭关段,两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在车辆可以移动靠边的情况下依然停在中间车道,同时未按规定在事故车辆后方至少150米处放置警示标牌。由于正值春节假期的返程高峰,路面车流量大,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就引发后方两起两车追尾相撞事故,幸运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如何有效防范二次事故?首先是车靠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在车后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其次是人撤离。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最后是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情况简单描述。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切记要安全驾驶,不要超速,不要掉以轻心,不要驾驶“病车”,不要跟车过近。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谨防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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