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窗外置物”成高空隐患

□孙达佳

  高层窗外悬挂着物品。网格员实地走访后登门,劝导住户将物品收回。(《太原晚报》2月27日)

  春节期间,一些居民因冰箱存储空间有限,为防止食物变质,将肉类、蔬菜、干粮等悬挂在窗外。看似便捷的储物方式,却暗藏高空坠物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居民要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在窗外悬挂物品的危险。储存食物时,多想想其他合理的储物方式,比如购买冰柜,或合理规划冰箱空间。物业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小区居民楼,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居民整改。此外,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因高空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观点
   第03版:聚焦市两会
   第04版:聚焦市两会
   第05版:镜头
   第06版:都市
   第07版:警法
   第08版:社区
   第09版:综合
   第10版:中国
   第11版:关注
   第12版:世界
   第13版:文体
   第14版:文体
   第15版:天龙·文艺
   第16版:天龙·悦读
社区共享体现互助与信任
一周声音
救援有成本 危者当自知
莫让“窗外置物”成高空隐患
方寸田园悦己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