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李女士在小塔村光明二巷租赁王女士的房屋。双方当时仅口头约定,许多租房细节未明确敲定。这几天,李女士决定搬至别处。然而,在双方费用结算时,两人就剩余房租退还以及水电费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李女士认为,自己已提前告知退租,剩余房租应全额退还,水电费也应按实际使用量结算,而王女士则坚称,对方突然退租已经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而且按惯例是提前退租的话,房租不予退还,水电费也需按整月计算。于是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针对此事,网格员张静文反复查阅民法典,并走访周边居民,参考当地房租和水电费标准后,展开调解。经多次协商,张静文提出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房东退还房客大部分剩余房租,扣除一部分作为提前退租的合理补偿,水电费则按照实际使用量,结合当地标准进行结算。两人对这一方案表示认可,最终顺利完成退租。随后,村委会也在线上线下发出通知,居民今后在租赁房屋时切记签订协议或合同,避免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