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份 50多只野生动物获救助

  本报讯(记者 李杰华)5月29日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气候变暖,野生动物活动频繁,与市民生活形成交叉,仅5月份我市野生保护部门就接到求助热线达50余起,多为常见野生动物,如斑鸠、刺猬、喜鹊等,其中也有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

  5月2日万柏林区市民连女士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红隼,将它带回家中。随后拨打市民热线求助,野保工作人员前去接收,现场鉴别为燕隼,将其带回救治,燕隼恢复健康后,已在林地合适区域放生。

  5月8日晋源区李女士在小区单元门口捡到一只受伤的红喉歌鸲,了解到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拨打市民热线,晋源区野保工作人员前去接收救治,待红喉歌鸲恢复健康后放生。

  5月17日晚7时左右,尖草坪区汾西北路有一只黑天鹅飞入胡先生家院内,黑天鹅不飞不走,受伤原因不明,暂时能够喂食喂水,随后市野保科安排人员将黑天鹅带回,交于森林公园百鸟园进行救治。

  5月26日万柏林区光华街与上峪东路口西南中铁诺德逸宸云著小区,有位女士在单元门口发现一只特殊的蜘蛛。后经万柏林区野保工作人员现场判断为红活板门蛛,为外来品种,工作人员将蜘蛛接收后交于太原动物园处置。

  5月27日市民王先生在纯阳宫捡到一只带脚环的野生鸟,经查看是白颈鸦,属于乌鸦的一种。随后由迎泽野保工作人员接收送至太原动物园救治。

  市野保科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市经常在野外发现有市民随意放生的动物。部分市民喜欢将罕见的动物当宠物养,包括蜘蛛、蜥蜴、貂、鼬等,其中不少为外来物种,然后又因为各种原因弃养,对本地野生环境造成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养殖野生动物监管不严造成逃逸、擅自释放丢弃外来物种、违规放生捕捉的野生动物、以收容救护为名“洗白”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目前我市已开展全市野生动物违规放生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观点
   第03版:要闻
   第04版:都市
   第05版:都市
   第06版:欢庆“六一”
   第07版:我们的节日 端午
   第08版:警法
   第09版:社区
   第10版:服务
   第11版:综合
   第12版:中国
   第13版:文体
   第14版:文化
   第15版:天龙·文艺
   第16版:天龙·悦读
汾河龙舟赛群众体验活动开启
道路改造施工 禁止车辆通行
假期气温适宜 后期风力较大
植物园萤火虫馆明日亮相
快递小哥“比武” 提升服务水平
5月份 50多只野生动物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