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政策吹风会。明确了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点和抓手,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解决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需求的具体举措。
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
截至2025年年底,山西全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805.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3.54%;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556.97万人,占16.27%,老龄化程度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214家、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8810个、养老床位10.91万张。针对高品质养老机构供给不足、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困难、专业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若干举措》聚焦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7个关键领域,提出19条具体举措,着力构建“政府有力主导,市场有序竞争,社会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加强设施建设。2026年,将高标准建设50个示范性社区养老工程和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市县乡村四级新建、改扩建更多更好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专业化机构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支持物业企业开展日间照料、助餐、探访等养老服务。
激发市场活力。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由3000元—5000元每床提升至10000元每床,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加强人才培养。“十五五”期间,计划每年招聘1000名大学生充实到村(社区),从事“管家式”为老服务,提供社区助老服务。对2023年7月1日之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在一线从事养老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学历分别给予3万元至6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进得来、干得好、留得住。
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6年,山西下达8.45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
“投资于人”方面,下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3.11亿元,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下达高龄津贴省级补助资金2.18亿元,保障全省89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时发放;下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900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护理补贴。
“投资于物”方面,下达城乡养老幸福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28亿元,支持改扩建50个社区养老工程和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下达彩票公益金1.27亿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维修、消防安全巡检及护理员培训等;省级财政还安排相关奖补和专项补助资金5163万元。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住建部门从四方面推动举措落地:一是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通过新建、购置等多种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补齐无障碍设施短板。二是强化设施质量安全管理,严把勘察设计关,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和验收监督,确保设施安全可靠。三是加快解决既有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处置措施,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审验手续。四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等资源,助力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落实好新修订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兜牢基本养老服务底线
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加大对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保障:一是强化常态化探访关爱,重点覆盖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人。二是扩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范围,除低保家庭中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外,将集中照护补助政策扩大到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三是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2026年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截至目前,全省已核销消费券7.1万张,核销金额2614万元,惠及4.5万名失能老年人,带动养老服务消费8661万元。
记者 张慧 见习记者 陈睿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