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异地执行源自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多次尝试联系被执行公司法人及相关负责人无果。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涉案工程机械设备存放于广西、湖北、湖南等外省区多地,单台设备重数十吨,结构复杂且体形庞大,转移难度极大。
为了保障查封、扣押行动顺利进行,尽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经法院合议庭研究,决定赴异地实施查封、扣押,全面梳理线索,制定了设备查封、扣押及应急预案,确保执行行动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4月13日清晨,太铁法院执行干警从太原出发,星夜兼程奔赴千里之外。执行现场地处偏远、环境复杂,广西工地泥泞湿滑、湖北矿区尘土飞扬,执行条件极为艰苦。执行人员迎难而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逐台核对设备型号、编号、权属证明,细致拍照录像取证,规范张贴封条,确保每一步操作合法合规、全程留痕。
执行过程中,团队遭遇多重阻碍。有现场人员以“影响生产”为由推诿阻挠,有设备被刻意藏匿难以定位,还有人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占有、转移财产。面对挑战,执行干警沉着应对,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依法执行,又兼顾实际情况。
在湖北某工地,执行团队亮明执法证件、出示执行依据,明确告知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依法维护执行秩序;同时,耐心释法明理,安抚情绪、稳定局面,同时与项目方、设备权属方反复沟通,表明法院采取强制查封措施的坚定决心,最终顺利完成设备查封。
此次行动共成功查封扣押大型工程机械设备9台,总价值超150万元,为后续评估拍卖、兑现当事人权益筑牢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