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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冰墩墩”“雪容融”被驳回 解气

  北京冬奥会激战正酣,吉祥物“冰墩墩”成为现象级顶流。一些企业和个人又打起了蹭流量的主意,试图抢注“冰墩墩”商标。

  据《工人日报》报道,截至2月8日,共有177条“冰墩墩”商标注册申请,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也有91条商标注册申请。不过,除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分别申请注册的45个“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外,其他抢注商标大多已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冰墩墩”“雪容融”本身是官方推出的吉祥物,非官方抢注申请遭驳回,在意料之中。一些企业和个人如此打起冬奥、冬残奥吉祥物的主意,也足以说明恶意抢注商标的碰瓷行为是多么有恃无恐。

  与此类似的还有,“谷爱凌”商标在两年多前就遭遇了各种抢注。目前,在非体育领域的11类商品和服务中,“谷爱凌”商标均获得注册,但在冰鞋、滑板等滑雪类用品上的申请未获通过。

  恶意批量抢注商标,无非是图一个“利”字。像“冰墩墩”“谷爱凌”等网红顶流,本身就极具知名度,商家注册关联性的商标名字,往往是想搭便车营销。这种蹭流量的行为,说到底是一种商业碰瓷,对消费者会造成误导,对被碰瓷的品牌和名人也会造成名誉伤害。

  另外,正如此前的“潼关肉夹馍”“青花椒鱼”风波所显示的,一些人企图利用抢注商标来垄断一些具有公共知名度的名字名称的使用权,达到圈地效果,再对那些未经“授权”的商家进行批量维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商标注册机制的推出,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法正规的商业利益,现在却变成了一些人商业碰瓷、维权敲诈的工具。这种乱象必须遏制。

  要指出的是,是不是恶意抢注,有时候确实难以判定。像一些商标的注册,可能比重名的名人出名时间还早,这可能存在巧合,商标法对此也承认。但那些批量式的大规模申请,或者某个公众人物刚出名就立马抢注等行为,主观恶意明显,注册申请绝不能大开绿灯放行。

  恶意抢注行为有恃无恐,核心在于申请注册的成本太低,而一旦“押中”,可能带来成千上万倍的回报。正因如此,不管是用于蹭流量营销,还是维权牟利,对于恶意抢注,监管不能止于驳回,该重罚就得重罚。

  此前的“潼关肉夹馍”“青花椒鱼”风波,相关部门都及时予以了纠正。这一次,抢注“冰墩墩”“雪容融”商标被驳回,再次为商标注册亮明了鲜明立场:无论如何,商标不是任何人非法牟利的工具。往小了说,这是保护个人劳动成果和创新创造的应有之义。往大了说,这是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坚定态度。

  这些年,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但从现实来看,恶意抢注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等行为仍时有发生,从制度上进一步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篱笆、对民众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仍任重道远。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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