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阎锡山尚未成立山西省银行之前,中国银行山西分行是当时山西境内唯一发行纸币的正式合法机关。根据北洋政府财政部公布的《各省官银钱行号监督官章程》规定的币制改革,发行了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银元票。1913年、1918年、1921年,分别发行了一元、五元、十元兑换券。1917年发行了一角、二角、五角辅币。在此时期,中国银行山西分行主要办理存款、放款、汇兑、代保管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代购股票等业务,并代收关税、盐税和国税。
袁世凯称帝失败后,中国出现了军阀割据的局面。阎锡山在山西为控制金融业,创办了山西省银行,并垄断货币发行与汇兑,打压其它金融机构。面对困难,中国银行山西分行凭借现代金融之优势,不断拓展业务,与钱庄、票号、官钱局、英美烟公司、保晋公司等叙做往来存款业务。1913-1922年间,每年汇款在500-700万银元之间,并且汇款业务在各项业务中所占份额最大。通汇点省外以天津最多,省内以大同、忻县、汾州、祁县、平遥、太谷、临汾、运城等地为主,与国外通汇则通过天津和上海。(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