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辞退员工不可任性

援助律师普法维权

  “以后不用来了!”小刘收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非常意外,也深感郁闷。用人单位就能随随便便辞退员工?带着深深的疑问,他寻求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最终维权成功。

  1

  “明天别来了”

  2019年10月10日,小刘通过一家求职网站,应聘到我市一家私企当库管。

  同年10月13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4500元。尽管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但由于合适的职位一时难以寻觅,小刘还比较满足。

  入职以后,小刘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生活也有了进一步的规划。

  然而,2020年6月3日,公司突然通知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关系。

  “为什么辞退我,我哪里做错了?”小刘一度消沉。

  2

  “律师帮帮我”

  “请您帮帮我!”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小刘本能地感觉到,公司随意辞退自己的行为不妥。于是,2020年下半年,他寻求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

  听完小刘的陈述,援助律师陈国辉从法律角度做了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否则,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

  单位不可任性

  律师的解析让小刘拨云见日,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随后,陈国辉律师帮助准备了法律文书,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向小刘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

  接到仲裁委的传票,用人单位着急了,主动找小刘协商。不久前,在援助律师指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公司向小刘支付8000元赔偿金,一起劳动争议得以化解。

  援助律师提醒大家,合法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合同受法律约束,并不能为所欲为。

  本报记者 侯慧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今日观点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要闻快报
   第05版:都市新闻
   第06版:社会新闻
   第07版:社会新闻
   第08版:专题报道
   第10版:社会新闻
   第11版:经济新闻
   第12版:综合新闻
   第13版:综合新闻
   第14版:中国新闻
   第15版:中国广角
   第16版:中国广角
   第17版:国际新闻
   第18版:国际关注
   第19版:文娱新闻
   第20版:文娱新闻
   第21版:文娱新闻
   第22版:体育新闻
   第23版:体育新闻
   第24版:天龙收藏
文庙街道7项为民实事落地
市中院五项措施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援助律师普法维权
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启动
桥梁加固 占用车道
爱心公交车拉着孩子逛龙城
广告牌占用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