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期间,他有几个非常要好的同学,其中一位会拉小提琴,“什么都想学一点”的袁隆平便拜他为师。袁隆平喜欢古典的小提琴曲,因为可以把自己带入“很舒服、很美好的境界”。几个人常常聚在宿舍一起练琴唱歌,因为嗓音低沉,同学们还给袁隆平起了个外号叫“大Bass”(男低音)。那个时候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苏联歌曲十分流行,唱《喀秋莎》《红莓花儿开》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儿。
1953年7月,袁隆平从西南农学院毕业,因为表示愿意到长江流域工作,于是他被分配到了位于湘西雪峰山脚下的安江农校。袁隆平在地图上找了半天,才发现安江农校在那么偏僻的地方。有同学说,如此偏僻,恐怕“一盏孤灯照终身”。但是袁隆平轻松地回应:“我会拉小提琴,到了那里,寂寞的时候就拉琴,可以消遣。”
袁隆平来到湖南安江农校任教后,学校开设俄语课又没有俄语老师,于是便让学过俄语的袁隆平任教,袁隆平便把自己的音乐才华运用到教学上。他不仅利用俄语歌曲来教学生们发音,还教大家拉小提琴,这首《红莓花儿开》便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份“教材”。这不仅塑造了学生们开朗乐观的性格,也让班上的氛围特别团结友好。
袁隆平曾提及,班上的文体委员叫李俊杰,很有音乐天赋,于是自己时常“开小灶”教他拉小提琴,还把自己那把使用过多年的琴也送给他。两人关系亦师亦友,李俊杰会自己写歌,每次写好就拿给袁隆平修改,然后俩人就“高兴得一起唱起来”。
担任了一年俄语老师后,袁隆平开始教授遗传学课。自称“自由散漫”的袁隆平教学方式也确实不拘一格。他常常带着学生下田做试验、上山采标本,再回到学校自制图表。而这些教学方法,也为日后袁隆平正式开始投身农业科研奠定了基础。
1963年冬天,爱打球、爱搞文艺活动,还会拉小提琴的袁隆平与小自己8岁、有着同样爱好,曾经是自己学生的邓则确定了恋爱关系,他们在1964年结婚。从此,两人恩爱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