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成立
作为省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与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其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是在保持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案件管辖范围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加挂牌子、指定案件管辖的方式,增加办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案件,由省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作为其上一级检察院履行相应诉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