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小升规”目标工业企业进入重点培育库,入库企业完成技术改造的,按照项目技术改造投入资金的10%给予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向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倾斜。
对当年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户30万元的奖励。依据省小企业局公布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享受省级财政每户5万元、市级财政每户6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库的,享受省级财政每户10万元、市级财政每户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小升规”的科技型中小工业企业,申报市级科技计划时优先支持,申报省级科技计划时优先推荐。
金融扶持政策方面,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3年内的贷款需求,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担保费率标准低于1%。
社保补贴支持政策方面,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县(市、区)企业在当地人社部门申报补贴,综改示范区企业经综改示范区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拨付,做到应补尽补。
我市积极争取农用地转用指标,优先保障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为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建设用地报批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建设用地尽快落实。同时,实施厂房租金减免政策。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标准工业厂房,各县(市、区)、开发区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优惠;租用其他工业厂房的,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
按照《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的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我市优先解决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