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三类县划分,我省将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精准考核,通过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借鉴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机制办法抓好乡村振兴。
守牢守好农业发展底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保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深入实施“特”“优”战略。做实做强三大省级战略,做大做优十大产业集群,建立特色现代种养基地,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和农业全产业链开发。
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向村延伸向户覆盖,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聚焦“路、水、暖(气)、电、数、链、废、机、田、证”等重要环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
持续深化农村重点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