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顾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受害人李某有两个未成年女儿,家庭生活因案件陷入困境。考虑到两名未成年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第二检察部干警随即将线索移交第九检察部。
2月23日,第二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干警一行4人前往受害人李某家庭所在地忻州市,向当地委员会、受害人家属了解情况,同时告知李某家属,如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获得赔偿,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7月5日,李某的妻子王女士代表两个女儿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并于7月中旬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随后,该院计划财务装备部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协同第九检察部为姐妹俩发放了5.1万余元救助金。
近年来,市检察院不断增强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意识,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强化各内设机构联动协作,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有力推进了这一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