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张女士与男子曹某结识,两人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交往过程中,曹某得知张女士一直没有“编制”,便称自己有亲戚在重要部门工作,可以为她找一个事业单位。
2019年3月2日,曹某告诉张女士,工作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但需要8万元钱“打点关系”。次日,张女士凑够8万元现金,按照曹某吩咐交给其父亲。然而,给了钱之后,曹某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面,甚至提出了分手。
今年3月,工作爱情双双落空的张女士,向公安杏花岭分局报了案。8月中旬,警方经侦查后,将曹某抓获归案。
经查,现年30岁的曹某是我省襄垣县人。曹某不仅没有能力帮张女士办理工作,而且还欠下了许多外债,但他告诉父亲说女朋友可以帮忙还钱。在对张女士行骗时,曹某为避免她起疑心,便让她把钱交给其父亲,曹父拿到张女士送来的钱后还道了声“谢谢”。随后,曹某从父亲手中拿走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