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王某是静乐县人,在府东街一家小区当保安。9月8日傍晚,王某下班后路过东安路一家超市,打算进去买点儿菜回家。挑选了一块冬瓜后,他注意到正在整理货架的女店主随手将手机放在柜台上,顿起贪念。王某四下张望,趁店内没有其他顾客,快步上前利用选好的冬瓜作掩护,将女店主的手机握在手里,溜达到门口后放下冬瓜迅速逃离。
没多久,失主向文庙派出所报警:花3000余元买来不到一个月的手机被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走访附近居民并调取公共视频,最终将王某抓获。
王某交代,盗窃得手后,他立即关了机,把手机拿回家送给妻子当礼物,还瞒着妻儿说是捡来的。然而,妻子却拒绝了他的“好意”,劝说他赶紧想办法联系失主,把手机还回去。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