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小店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长风街平阳路口设卡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轿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靠边停车,于是当即上前将车辆截停。车窗打开,一股浓烈的酒味便扑面而来。经血液检测,驾车男子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67.94毫克酒精,属于醉酒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对郝某身份进行核查,结果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原来,2014年郝某就因醉酒驾驶,被迎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2018年12月3日,郝某又因饮酒后驾驶,且在驾照吊销期间驾车被小店二大队民警查获,受到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
今年2月25日,郝某再次因醉酒驾驶和驾照吊销期间驾驶被迎泽一大队民警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第二次起诉,目前正在取保候审阶段。这次,郝某不仅有醉酒驾驶和驾照吊销期间驾车,两项违法行为,且其提供的驾驶证还是套用他人的,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及公文印章罪。
目前,交警已对郝某驾照吊销期间驾车的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已将其移交小店警方,对其刑事立案,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