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直接融资,我省发挥政府奖补激励作用,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引导企业挂牌上市。2015年,省财政厅出台了奖补政策。《山西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中的新版奖补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在四方面进行升级。
一是将最高奖励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即注册地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企业,以及主动迁入我省的A股上市公司,给予300万元奖励。
二是增加了对在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奖励。登陆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交易所的企业,按融资额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是按照融资进展实施分阶段奖励。按照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申报材料、IPO上市首日三个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四是取消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鼓励市县财政配套奖励,形成奖补政策叠加效应。
所有类别的奖补资金直达企业。为确保奖补资金,省财政厅想方设法增加奖励资金。2022年将在2021年度4100万元预算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元,提高到6100万元。且做到只要有需求,预算就会按程序追加。
另外,省财政厅还将通过落实企业上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省级企业上市引导子基金、协调会计事务所积极配合等措施,支持企业直接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