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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上岗”

  本报讯(记者 李晓琳 霍铮)经个人自愿申报、省消协认真考察,该协会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聘任杨利民等30名同志为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聘期两年。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协今年6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经过遴选,最终确定30人。他们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纪守法,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聘任期间,消费维权志愿者将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消费维权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消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协助省消协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等。聘任期满后,将自行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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