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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首阶段工作

  本报讯(记者 申波 通讯员 王清茗)12月5日,记者从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获悉,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受到了省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第七督导组的肯定。目前,我市正在全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第二阶段工作。

  今年10月初,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我市一些地区发生洪涝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迅速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机制,把保障灾后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首位,广大干部群众同甘共苦,日夜奋战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一线,生活恢复和生产恢复一起抓,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受灾地区除险排涝、房屋安全摸排、基础设施恢复、村容村貌恢复、复工复产复学、返贫监测及摸底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已恢复,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受到了省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第七督导组的肯定。

  下一步,从现在开始到2022年春节前,我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项目重点、制度监管、防止返贫、重建责任、政策宣传等主线,加快损毁房屋修缮重建,强化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强化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全面恢复各类基础设施,所有损毁房屋全部修缮重建到位,全面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高质量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针对第二阶段工作,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我市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方案规定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抓住最后两个月时间,在确保重建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跑出“加速度”,逐户完善修缮重建方案,加快推进重建修缮进度,强化项目监管监督,坚决保证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开工率和竣工率,确保2022年春节前所有损毁房屋全部修缮重建到位,受灾群众返回入住;要加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将受损的、原有不健全的基础设施按领域积极申报,以最快的速度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库,加快交通设施、水利工程、农业农村生产设施、文物建筑设施、医院校舍等基本设施恢复重建进程,确保全面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强化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扎实落实应急救助、过渡期安置、冬春生活救助、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落实严重受灾生活困难、受灾低保五保及残疾人家庭等不同情况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等措施;要落实因灾返贫致贫摸排监测识别及相关帮扶政策,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要落实食品安全、火灾触电、疫情扩散等安全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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